邵阳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
邵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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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
一是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将《邵阳市服务市场主体若干规定》立法项目列入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对涉及招商引资、税收金融、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的事先审查,落实事后监督。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碍公平竞争、不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规定一律废止或修订。全面建设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企”专项活动
聚力服务“五好园区”建设,持续发挥“邵阳市司法局驻邵阳经开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律师调解工作室”作用,组建园区法律服务团,常态化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企”服务中小微企业专项活动。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与中小微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组建高水平法律服务团队,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产业链、产业集群和重大产业项目,“一对一”精准服务“专精特新”等企业。
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加大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纠正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四是指导执法机关依法包容审慎监管
针对部分执法机关“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现象,引导执法机关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指导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主要执法部门,推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五是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统筹力量资源,加强生产经营、劳动争议等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在邵阳经开区设立劳动争议调化解中心。
六是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梳理优化普法责任清单,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普法责任范畴。组织市级普法平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七是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力度
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将督察结果纳入县(市、区)、市直单位“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将破坏、妨碍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市纪委监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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