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四类破坏供水设施行为将被查处-当前观点

2023-05-16 16:40:42 来源:凯迪网

城市供水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日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惠州市防范外力破坏供水设施联合查处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供水设施保护,防范施工等外力破坏带来的停水事件,严查违法违规现象,保障供水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有力支撑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保障供水安全。

惠州江北水厂(资料图)。

明确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资料图)

供水管线等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生命线”,随着城市建设的脚步,挖断供水管线事件时有发生。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此次《工作机制》明确了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擅自移动、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均属于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几种常见外力破坏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行为有:未经许可擅自圈围、骑压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影响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管网维护和水表抄收;未经许可不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要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挖坑、取土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等。

针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机制》要求,供水企业加强供水设施巡查,并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控水压情况等手段,若发现可能对供水设施造成危害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保障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供水设施外力破坏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应急抢修,保障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拒不整改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工作机制》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如何处理进行了规范。其明确,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的行为,线索经调查核实清楚后,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及时跟进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向违法违规责任单位(人)送达《供水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整改。

对于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整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的,原则上由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向违法违规责任单位(人)送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人)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全面整改,供水企业将对整改情况及时督促检查,直至符合要求。同时,供水企业要及时填写《违章案件整改情况登记表》。

对于没有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门将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线索移交辖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文字 惠报全媒体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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